致各潛在投標人:
一、投標單位提出的問題
1、大部分監理項目招標時人員社保要求為提供連續繳納三個月社保證明即可,而本項目招標文件的要求為:擬投入本工程人員的社保證明為2023年5至2023年10月連續六個月的社保證明,因此本項目可否提供2023年5月至2023年10月內任意連續三個月社保即可?
答:項目管理機構人員社保要求調整為:擬投入本工程人員的社保證明應為2023年5月至投標截止當月任意連續六個月的社保證明。詳見澄清內容。
二、澄清內容
1、招標文件第27頁10.項目管理機構基本要求“注”第2點現修正為:“2、擬投入本工程人員的社保證明應為2023年5月至投標截止當月任意連續六個月的社保證明。”
三、其他說明
原招標文件與本文件有不符之處,以本文件為準,本文件未涉及內容仍以原招標文件為準,特此說明。
中山市代建項目管理辦公室
中山市靜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4日